受重视的祖产,让吴家少爷练习收租的。
所以吴家少爷才会那般不耐烦,宁愿降价,也不肯把铺面再租给前头那老烦他的两家人。
这当然是个好消息——
生在金玉窝里的吴家少爷不差银钱,也怕烦。
只要宋玉枝不给他找麻烦,后头谈续租,就不用担心他把租子涨到天上去。
这种事儿从古到今可都不新鲜!
多得是那种看租客生意做得好,就趁机涨房租,亦或是直接把租客赶走,自己接盘生意的房东。
现下宋玉枝则不用去操心那些了,转而让周氏接着应对,她自己则专心看起契书来。
吴家不愧是祖上几代的专业包租公,这契书条文对双方的权责一一罗列,详细清楚,明明白白,没有一点错处。
只最后一条看着像是新加的,就是严令禁止租客有事没事就去找吴家少爷。
如果实在有事,可以让人去吴家门房传话,他吴少爷得了空自会处理。
绝对不允许租客在吴家大门口死赖着不走、跟踪盯梢、围追堵截等一系列行为。
不用说,这些极端行为,应当就是前任租客对他做过的事儿了。
看得宋玉枝哭笑不得。
未多时,赵大娘拿来了银票,顺便还把刚下工归家的沈遇一并带了过来。
他实打实盖过房子,也会一些别的技能。
由他来帮忙检查一遍,自然更让人放心。
最后,宋玉枝签字画押,交付银钱,和那下人一道去往衙门,将契书备案登记,钤盖上官府大印,将草契变更为受官府认证的“红契”。
这最后一道手续并不是免费的。
九十两一年的买卖,按规定需要缴纳百分之一,也就是九百文钱的手续费。
通常都是买/租的一方缴纳。
那下人看宋玉枝为人爽快,但通身穿着打扮又不富贵,说难听点就是比他这下人还不如,便说这部分的银钱双方一人一半。
反正他家少爷手宽,几百文钱的不会看在眼里,回去报一声也就没事儿了。
事情进行的比宋玉枝想的还顺利。
傍晚之前,她便踏上了回程的路。
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自在的,大概就是来办手续的时候,赵大娘和周氏都说累了,只让沈遇陪着她来。
现下,她又得跟沈遇单独相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