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人赶到城门口时,已经快午时了,将牛车寄存在城外的牛行,又各自交了一文钱的入城费,才得以进入县城。
这是沈迁第一次逛真正的古城,但是看了几眼后,发现也就那样,城墙不算高,甚至有些地方已经破败,街道也很窄,一个不注意就会撞到街边的摊子。
于是他敛了心思,一心赶路。
途径布庄时,宋兰停下脚步道:“我要去买些绣线跟布料,迁儿你去杂货铺买盐跟糊窗的纸?”他们今天还要赶着回去收拾屋子,分头行动能更快的将东西买齐,反正要买的东西都在这两条街,不怕走散。
沈迁干脆将要买的东西列出来,跟宋兰分了分,并约定买齐后在城门口的面馆汇合。
陆久自然是跟沈迁同行,倒不仅仅是因为他和沈迁更亲近,而是他不跟着,沈迁买了东西一只手也拿不动。
三人在布庄前面分开。
沈迁有一个对县城熟悉的人在旁边帮买,很快将盐、酱油,煮饭的小陶锅,等等琐碎的东西买好,米没有买,因为陆久说马上就要入春了,再过几个月新稻米就能出来,村里一些人去年留着过冬的粮食,因为节省着吃,比预计的要剩得多一些,这些省出来的粮食,大家通常会在开春前后拿出来卖,他们直接跟村里人买,既省了力气,价格也会稍微便宜些。
最后就只剩下锅跟切菜的刀了。
两人到了铁匠铺子前,陆久却突然停下不走了。
“怎么了?”沈迁问。
陆久心一横道:“我家有个小锅,大概这么大,”他双手圈在一起,比了个大小,“我平常很少用到,你要不要拿去先用着?”
他主要是觉得,铁锅不像米面油粮那些东西,用完就没了,而且铁锅又贵,一个小的就得一两百文,他家大的小的又都有,若是这会儿沈迁再买一个,等他们成亲了,多的不就搁置了吗?
其实单听这番话的话,说是朋友之间的照顾也说得过去,毕竟现在沈迁身上就那点钱,又伤了手,是要省着花才行,但配上陆久豁出去的表情,沈迁明白了他没说出来的意思的,没有迟疑,点头道:“都听你的。”
陆久很满意,又说:“我家里还有一个去年冬天熏的腊猪脚,等会儿回去让婶子炖上。”说完他抬头看着沈迁,一副你说了都听我的的表情。
沈迁无奈的笑了笑,道:“你这样,若是让人知道了,肯定要笑你养了个吃软饭的。”
“谁敢乱嚼舌根子,我就撕……”陆久脱口而出的话一顿,转而道,“我就去他家骂他一顿。”
虽然知道面前这个男人并不是表现出来的那样淳善可欺,但话到嘴边,他还是将那句撕烂他的嘴吞了回去。
可说完又觉得只是骂一顿的话,根本不解气,这话他可以不在意,但对沈迁来说,就太难听了,哪个男人愿意被人说吃软饭?于是也不管了,气鼓鼓地道:“不行,谁要是敢这么说,还是得撕烂他的嘴。”
沈迁其实并不在意别人怎么说他,世人总是对哥儿跟女子更苛刻些,他担心的是流言会伤到陆久,但是陆久认真的模样,又让他觉得,陆久想怎样就怎样吧,多可爱啊。
以后他努力站得高一些,让人不敢说陆久的坏话就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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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买好菜刀跟锅铲,往回走时,遇到在街边肉铺买肉的宋兰,便直接过去汇合。
宋兰似乎是遇到了什么好事,心情很不错,指着摆满猪肉的案板问:“小久喜欢吃什么?婶子晚上回去给你做。”她听李秀云是这么称呼陆久的,便跟着这样叫了。
陆久乖巧地道:“我都可以。”
“那要一斤五花肉,要这个部位的,三斤猪板油给我切肥一些的,”宋兰指着让屠户砍肉,又回头跟沈迁商量,“再买个猪脚?晚上叫上陆大柱家的人一起,他们帮了我们不少的忙。”
沈迁心道这不巧了,他笑着道:“刚才阿久说他家还有个去年熏的腊猪脚,回去炖了一起吃。”又说,“那只新鲜的猪脚也买了吧。”
宋兰闻言也觉得巧得很,但对沈迁还要买新鲜的猪脚的行为不理解,他明显没有拒绝陆久给的那只腊猪脚,再买只新鲜的,撇开花钱不说,他们三人,就算再加上陆大柱一家子,也吃不完啊。
陆久也看向沈迁。
沈迁在两个人等着解释的目光下,道:“今天晚上吃那只腊猪脚,新鲜的买回去熏着,我们家那两丘田肯定要请人犁地跟插秧,备点肉菜在家里好方便请客。”
宋兰有些不好意思,这些本来应该是她操心的。
陆久又想起了另一件事,见宋兰已经转过身跟屠户讲价,便拉了拉沈迁的袖子,小声问:“你刚才叫我什么?”
“阿久啊,”沈迁也同样压低声音,说悄悄话,“还是你比较喜欢喊你小久?”
以两人现在的关系,私底下还连名带姓的叫,他总觉得太过生疏,若是跟着李秀云喊小久,又像是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