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能重新拿回西洲军!”
“还有这中州,也定会落入我们的手里。”
“到那时,荣华富贵、财货美人儿……兄弟们定能享之不尽!”
络腮胡:……好大一张饼啊。
别人御下,都是恩威并施,打个巴掌,给颗甜枣,好歹让人尝到甜头。
阿史那旭这位少主子倒好,只会虚空画大饼。
话,说得漂亮,可一点儿实在的东西都没有。
有的时候,真的不能怪有人反叛。
大家都是人,不会天生犯贱。
什么好处都没有,还要当牛马,还要被叱骂……
若是还能忍,那就真是够贱的!
他们确实曾经承受了阿史那家的恩情,吃着阿史那家的饭才活到现在。
但,他们也曾经拼命为阿史那家打江山啊。
再者,阿史那家又不是只有阿史那旭一个人。
还有一个更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呢。
就算要报恩,也该报给最值得的那一位!
络腮胡又低下了头,搭在刀柄上的手,用力握紧。
他没错!
他只是想好好地活下去。
若是再有一份富贵前程,那就更好了!
而这些,阿史那旭根本就给不了!
……
阿史那旭并不知道,自己仅剩的那点儿“心腹”,也被他的便宜弟弟给渗透了。
他小心翼翼,却又想表现出“风光得意”的模样,两种情绪交杂一下,整个人的状态就有些割裂。
沈婳和姜砚池坐在路边茶楼的二楼,凭窗而望,正好就看到了这样的阿史那旭。
“这人就是阿史那旭?”
“嗯!”
“他上辈子救了阿史那雄的命?还是这辈子的亲娘是阿史那雄的真爱?”
不说能力了,只说容貌、气质,阿史那旭也远远不如阿史那曜啊。
阿史那雄却唯独偏爱这个儿子?
作为一个吃瓜群众,沈婳表示,自己很难理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