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?” 贝茨眼睛一亮,接过饭盒,惊喜道:“我可以吃了吗?” “当然。”薛楹把餐具拿给他。 贝茨抓起勺子就开始狼吞虎咽,腮帮子鼓起,草草嚼了几下还没来得及咽下,下一口就已经塞进嘴里,满满一盒饭菜转眼就被他吃了个大半。刚咽下几口饭,贝茨突然放下了勺子,有些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。 “怎么了?不吃了吗?” 贝茨把饭盒盖紧,揣在怀里,“我突然想起我妈妈今天也没吃饭,我可以带回去给妈妈吃吗?” 薛楹一愣,联想到他说的妈妈已经卧床不起,家里无人照顾,而他为了给妈妈找医生,大清早就跑出来,赤脚跑过二十多公里来到这里。 也是有个有孝心的孩子。 点点头,“当然可以。” 贝茨露出笑容,一口大白牙上还沾着菜叶子,“你们人真好,你好,那个男医生人也好。” 被少年亲口认定人好的江霁晗终于回来,手里拿着一双崭新的白色布鞋。 他蹲在病床上,轻轻把纱布包扎好的一双脚放进鞋子里,“可能不太合脚,是手术室穿的鞋子,我给你拿了一双最小号的。” 贝茨惊讶地睁大眼睛,一脸不可置信,“这是给我的?” “是的,你下来走一走看看走路会不会疼?” 江霁晗把鞋带系紧,看着病床上坐着的贝茨,从上面跳了下来,提提踏踏地在房间里走了几圈,笑起来,那颗菜叶子还挂在他的牙齿上,却挡不住他开朗的笑容,“当然不会疼啊,我赤脚走路都不疼的。” 说着,他蹲下来轻轻抚摸着白色的布鞋,“原来这就是鞋子啊,我还是第一次穿。”手指上还沾了刚刚饭菜上的油,随着他的触碰,一个油点子被印在白色的布料上,他突然慌张地站起来,想要脱去脚上的鞋子,“算了算了,这么白的鞋子,我会把它弄脏的。” “没关系。”江霁晗拉住他的手,“穿起来舒服吗?” “舒服的。”贝茨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,“鞋底好软,好舒服。 “那它就是你的了,穿上回家吧。”江霁晗摸了摸他的脑袋,微卷坚硬的发丝刺着他的掌心,微痛,但稍稍缓解了他想要做些什么的焦急心情。 贝茨激动地跳起来,“这是我第一双鞋子。”说罢,他又蹲下去,另一只干净的手想要去擦去斜面上那刺眼的油斑,又有些丧气,“好可惜,第一双鞋就这样被我弄脏了。” “你以后还会有很多鞋子的。”坐着的薛楹突然站起来,“靠你的双手,靠你的劳动。” 贝茨似懂非懂,但拥有第一双鞋子的喜悦压过了一切,他在房间里不停地走动,乐得嘴角咧到最大。 “你的脚上还有伤,不能多走。”江霁晗提醒他。 “好的。”贝茨马上又爬上病床上,乖乖地坐好,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新鞋子,不住地笑,突然又想起正事,“医生,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出发?” “车子已经到了,护士正在准备出诊的东西,我们现在就下去吧。” “好啊。”贝茨一溜烟从床上再次跳了下来,飞快地跑下楼。 江霁晗看着他的背影笑,这样的年纪,这样的单纯,这样的乐观,让他突然想到了另一个孩子。 转向薛楹,“我下午去出诊,你在营地里休息吧。你的伤势刚好,还是先不要去工作了。” 薛楹惊讶,“你不准备带我去吗?” 江霁晗更惊讶,“你也要去?” “我当然要去。”薛楹一脸理所应当,“贝茨可是我带来医院的,而且你语言不通,怎么和病患沟通?” “有医院的护士和司机,他们可以充当翻译。”其实薛楹跟不跟去,没什么关系,只是他还有些担心她的身体,虽然他一再强调要等伤口完全恢复,但薛楹是个闲不住的性格,早早就开始走动。 “多一个人多一个帮手嘛。”薛楹也不放心江霁晗去看诊,这应该是他第一次出门外诊,上次抢劫的事情在前,她很担心他再出什么意外,即便是有其他人跟着她也同样担心。 “可是村子有些远,路途颠簸,我怕你——” “我又不是玻璃做的。”薛楹打断他,祭出杀手锏,“你如果不让我去,那我下午就和阿黛拉他们一起去观察长颈鹿了。” 江霁晗太阳穴处的神经一跳,还要观察长颈鹿,受过伤也一点阴影都没有,不愧是薛楹。 “那你还是跟我一起走吧。”起码他还能盯着她的行动,不至于去做什么有风险的事情。 至少他们在一切。 “好